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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是个游乐场,有一种一成不变的精彩若尘世把你忘记,就向静止的地说:我流;向流动的水说:我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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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mber 19 关锦鹏和无名编剧 你还我《长恨歌》来我就知道不能看不能看,一看就要出事情的,果不其然!我最爱的小说啊,就这么被硬生生地撕毁,还是用我锺意的电影的形式。 故事的主线全部被编剧掐断不说,还莫名延长出N条线: 程先生:原著里的程先生算是个正宗的老克腊吧,他爱王琦瑶的一生,一直跟着她走,为她影像,为她参加选美比赛张罗,为她做了他人情妇和开始与蒋丽莉恋爱,为怀孕的她忙前忙后地照顾,最终在文革的第一年不堪重压含冤自尽。好好,电影里除了最后一条,前面的梁家辉版程先生都是做到了,可是电影里的他比起原著的他实在是品德差了些。他竟然找了个妻子结婚而不是为王琦瑶守节,最终还被老婆甩掉了,这是程先生啊?最后他文革的时候去上山下乡了一刚,编剧啊导演啊,你们的历史知识未免也弱了点哦?就算这是个个案可以成立,他竟然活得比王琦瑶还长呢,真的是够窝囊的了。这不是程先生。 蒋丽莉:原著里的蒋丽莉是一个绝对悲情的人物,她年轻时作为一个大家闺秀,爱了程先生很多年而程先生却没有给过她爱,两人是蹉跎掉了;她是个典型的理想主义者,到了而立之年投入文革,可谓委身嫁给山东大汉,她的婚姻与她年轻时的幻想——那些罗曼蒂克的爱情故事形成了天壤之别的落差,最终于中年时死于癌症。 而电影里的蒋丽莉,俨然是原著中吴佩珍的角色设置,竟然在解放前举家迁徙去了香港,在那里成家立室,解放后回上海拿那边的优越生活刺激这里的王琦瑶和程先生,最后还活得那么长命。天啊,您是蒋丽莉?您的大眼镜在哪儿?您的童花头在哪儿?您的敏感细腻、恋爱幻想和革命精神在哪儿?我不认识您,谢谢! 李主任:李主任在原著里算是个一笔带过的人物,尽管他确实贯穿了王琦瑶的一生。问题在于,那栋寂寞的爱丽思公寓里真的有他给王琦瑶满满的爱意么?且不说他到底是不是在解放前就死于飞机失事,就算编剧好心,让他多活了那么多年,还附赠他一个海外寓所和牧场以及闲适的晚年;而他在落难的时候,真的还会去找程先生来寄托他对王琦瑶的爱?真可笑了。他和程先生可有必要认识呵?!他给王琦瑶最后的一点眷恋,就在那个西班牙花雕的木箱里了,就在那些小黄鱼上了。再没有别的了。胡军演得很好,然而他们可有如此深情得叫人恶心么?还是说此片刻意要拿婚外情作为亮点?貌似挺像这个用意的。 康明逊:其实吴彦祖也演得很有味道。这个人物其实设置得不算很失败。然而原著中康明逊时代的王琦瑶自食其力地过着日子,在弄堂里像一个传奇人物被无数人惦记着,背地里絮叨着,那种上海市井的气息在电影里全无;他们围炉夜话的场景奇妙地出现在程先生家里的时候也被拍得像在发癫,而且竟是那些个人,我没有眼镜可以跌,真的,我快吐血了。演到这里的时候,要是吴彦祖看过原著(可能性不大),他估计都要乱了阵脚了吧,这叫人怎么演啊…… 萨沙:人呢?哦,得了肺痨,在吃大白兔哦。还改了国籍和长相呢,是正经人家的大公子吖~中年阿叔! 老克腊:这个小孩子,zenzen不学好,本来是不体育老师么?不是长在红旗下的恋旧上海小男人么?黄觉一口北方腔,对王琦瑶的觊觎是建立在什么上面的?你和张永红是什么关系?交代吧,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反正你是最后的凶手了,别怪我对你的审问狠,要怪就怪编剧不让你学好,体育老师成了投机倒把的了。 长脚:抱歉,最后杀人的大boss,由于经济不景气,您的出场被我们的编导直接cut,您的工作会由老克腊为您接替。他或许会洗刷掉您给人留下的不良印象,因为电影里的他对王琦瑶是诱奸+凶杀,罪名可比你重呢。您安心啊,不用上场了。 薇薇:可怜你了孩子。本来能去美国逍遥快活,偏偏编剧不让你好命,让你的老公从原著里对你好的一个男人变成对你不好,让一个傻傻的好命的丫头变成了一个精明的苦孩子。何苦呢编剧,您的品味和品德我很想质疑。 总的来说,这部戏的责任不在演员,在编剧和导演。若说他们不是领悟力太差,就是对原著太不尊重不负责。长恨歌的恨可是一个简单的regret?长恨歌真的需要这么苦情+艳情+无情么?这不是长恨歌,绝不是。 November 09 不如不见嗯没错,又是歌名。最近发现动听的歌曲还有《黄金时代》和《粤语残片》,而阿歪的歌基本不适合同异性恋人分享而只适合友人或同性恋人。 一个很有意思的健康测试显示我压力过大过于紧张,这当口无压力不紧张才是反常吧。只是很奇怪我仿佛意向要过的只是一种平淡的生活,无意要为自己累积千百万的财富,生活的理想只是充裕而已。而要达到这一点,也必须在这个时候有很大的压力,非常紧张了。 《不如不见》这首歌很能够反应我此刻的心态和趋势。 如果毕业时分我们真的吃了一顿真正的散伙饭、我们发现各自无法融入彼此的友圈、我们以后必须分道扬镳……我便会非常不忍心去想那“好久不见”的场面,因为好像在许许多多的粤语残片里面,好久不见的人总是不能永远在一起的。 于是,真的那样的话,就不如不见吧。 November 03 不管是不是两年的周期性事件昨天发生的这件狗血的事情足以表明我在班级里已经引起了SB男女们的众怒。 但这件事情同样表明,还有一些人是真的站在我身边支持我的。 是看到了当年鼓舞我的那句话:任何事情的发生都有无比的理由。于是心情得以平静,将那个因为夜晚的思绪不清而导致的无法祷告程度的混乱感清除去大半。 不管这是不是两年的周期性事件,切身体会到了曾经室友的那份难过,对我算是报得及时。 而有些事情,或许正朝着我们无法预知的方向前进,有一点点shining,不知是福是祸。 October 19 转 一个星座分析
引用 一个星座分析 October 02 由金山和小明而起……(金山=林夕;小明=黄耀明;wyman/歪=黄伟文;Edward=林奕华;等。)
这段八卦,要从金山和小明说起。现在的背景音乐是杨千嬅唱的《再见二丁目》,原唱应该是小明,歌词是金山写给小明的。每次听金山的怨妇歌,大多是女仔唱。千嬅就演绎得很好,然而金山为男人写的那些歌竟也怨妇的不少,这首歌献给小明,据说背后还有段故事,那就是金山同耀明著名的东京之旅。正如《富士山下》里那句“东京之旅一早比一世遥远。”
这则故事里真正有趣的地方在于:金山一心痴迷地爱着耀明(据说射手座的爱可达到花痴的境界 - -),这首《再见二丁目》应该算是金山对耀明的怨妇爱的经典作。然而然而,他对耀明的怨妇爱写成了耀明的歌词,由耀明唱出……这件事绝对谑啊谑啊谑啊~~~看到耀明在演唱会上献歌此曲之前的那段说话,故意把“林夕”二字含糊带过,分明就是被爱人小小戏弄后带着无奈要应那个戏弄,一遍遍唱这首歌,这含糊带过的背后,是多么着痕迹的欲盖弥彰!
香港的这些gay men,我所知的,最著名的几个,大约也就是著名的歌手我的偶像Leslie Cheung(右)、怨妇金山、小明、wyman、Edward Lam、迈克等。其中个个是才子,个中关联也有一些。比如金山就很热爱Leslie,很钟情小明;wyman则是一个若即若离的看客。Edward是一位目光犀利的旁观者,同迈克则是据说纯洁的闺蜜。
若说香港太小,gay圈自然也就大不到哪儿去,有才又在娱乐圈周边的gay则更是稀疏。
这些才华横溢的男人碰到一起时,那些故事就开始被着上了颜色。eason这台唱机能去为他们唱出不一样的心声,甚至会互有吐槽,不知是幸还是不幸。而如王菲、千嬅可以演绎才子们作品的异性,在我看来,则甚是羡慕了。
PS.琳桑说,新宿二丁目是著名gay区。
PS2.琳桑还说:
Pudding 23:22:41
“我并不是一个特别浪漫的人,对我来说散吓步已经算浪漫,我试过送给情人一件生日礼物,令对方非常高兴,是一套关于三位导演collection的限量版swatch手表,他收到后非常开心,就是这样,我找那套限量版都找的很辛苦的,不知道这算不算做浪漫呢?” (金山) Pudding 23:22:58 要死 我发现重大情况 这三只表 明哥带过啊 于是,由收集到的,金山和小明的证据结束。
(再补充,除了《再见二丁目》,《约定》和《暗涌》小明也唱过,有猫腻。)
十一寝室遁逃记忠党爱国者慎入。 在这个所谓的国庆节,我在共和国赐予的假期里偏偏不得安生。节前,我非要坚持住校,我非要将这个假期不放在眼里(点解我变得如此叛逆- -)。于是,通过事实再教育,我这个叛党分子终究是露出了原形,归结到实质就是:怕冷、怕虫、怕寂寞(md 太狗血了)。 昨夜怀着一种奇妙的心境,一个人入眠。做了一些仿佛台剧一样的梦,梦里出现了许多生活中人,在一团混乱中被某声音吵醒,醒来还在怀疑是梦里的还是寝室里的。当意识逐渐清醒以后便发现寝室里不大可能出现这种声音,于是……我想到了《闪灵》(金山写的那首歌)…… 就这样害怕得清醒过来,又昏昏睡去。 十一一早,如约来到外宾楼(很厚脸皮地跑去韩国oppa的寝室)。为了看阅兵式和附赠一般出现的大游行,我就跑去了只见过两次面的异国朋友的宾馆房间。只因为那里有一台彩色电视机。那种不同人家聚集到一户看电视的场面,也算是在这一天重温。 韩国oppa很可爱,但我与他的交流还是不能达到同我这帮损友的交流一般畅快。于是乎,面对那些麻将大头们的画像一幅幅被展示,我们颇为无语……oppa一阵一阵地感叹着:“上帝啊~~~~~”而我的零食,也全部献出了~~ 之后时间过得好快,好像刚刚吃过韩国料理的中午饭,就又被oppa叫去吃晚饭了。吃好晚饭我静静地等着yy同学的同学的到来,心思却又活络起来。我想看联欢晚会,我想回家了! 我把寝室的日光灯打开,把门窗打开,寝室里很通风,我一阵一阵冷……我想念长衣长衫了…… 此刻,窗外仿佛是徐家汇港汇那边的方向,突然升起五彩的焰火来……声音很大,整个被乌云笼罩的天空都映成了那些颜色,还有昨夜开始就大开的探照灯,仿佛在为天堂探底似的。 顿感寂寞。 再然后,竟然那些我讨厌的虫子都飞进来陪我了。谁要你们陪!我最讨厌你们了!一只不知名的黑色的大虫子竟然爬到了我的帐顶上!!顿感无助……我只好速度整理好一切行装。期间,yy说我可以回家了,而爸妈也打了电话来听我抱怨过了。 最后一步,把灯关掉,希望那些讨厌的家伙可以飞出去飞出去!!谁知道它们一动不动!!! 那只大蛾子真的好恶心,想起就毛骨悚然,我不敢碰它,用窝戳头都不敢…… 就这样到最后,在黑暗的房间里,我意淫已经有一屋子的大飞虫,于是乱舞着臂膀飞快关上门窗和厕所的灯,彭地一声关上大门,遁逃了。 September 24 那么远 那么近今天很开心。
尽管读到了Home Alone这样让人郁闷的小说。 彭导,你好叻! 然而黄金二人的纠葛,则更叫人一口气提不上来地闷。 若说金山为了明哥而流淌出那样多的,如《闪灵》这样的作品,而作为旁观者的wyman又一次中到我,或许包括金山。 《那么远 那么近》是Leslie作曲,wyman作词。 September 19 夜莺与玫瑰 王尔德 “她说过只要我送给她一些红玫瑰,她就愿意与我跳舞,”一位年轻的学生大声说道,“可是在我的花园里,连一朵红玫瑰也没有。” 这番话给在圣栎树上自己巢中的夜莺听见了,她从绿叶丛中探出头来,四处张望着。 “我的花园里哪儿都找不到红玫瑰,”他哭着说,一双美丽的眼睛充满了泪水。“唉,难道幸福竟依赖于这么细小的东西!我读过智者们写的所有文章,知识的一切奥秘也都装在我的头脑中,然而就因缺少一朵红玫瑰我却要过痛苦的生活。” “这儿总算有一位真正的恋人了,”夜莺对自己说,“虽然我不认识他,但我会每夜每夜地为他歌唱,我还会每夜每夜地把他的故事讲给星星听。现在我总算看见他了,他的头发黑得像风信子花,他的嘴唇就像他想要的玫瑰那样红;但是感情的折磨使他脸色苍白如象牙,忧伤的印迹也爬上了他的眉梢。” “王子明天晚上要开舞会,”年轻学生喃喃自语地说,“我所爱的人将要前往。假如我送她一朵红玫瑰,她就会同我跳舞到天明;假如我送她一朵红玫瑰,我就能搂着她的腰,她也会把头靠在我的肩上,她的手将捏在我的手心里。可是我的花园里却没有红玫瑰,我只能孤零零地坐在那边,看着她从身旁经过。她不会注意到我,我的心会碎的。” “这的确是位真正的恋人,”夜莺说,“我所为之歌唱的正是他遭受的痛苦,我所为之快乐的东西,对他却是痛苦。爱情真是一件奇妙无比的事情,它比绿宝石更珍贵,比猫眼石更稀奇。用珍珠和石榴都换不来,是市场上买不到的,是从商人那儿购不来的,更无法用黄金来称出它的重量。” “乐师们会坐在他们的廊厅中,”年轻的学生说,“弹奏起他们的弦乐器。我心爱的人将在竖琴和小提琴的音乐声中翩翩起舞。她跳得那么轻松欢快,连脚跟都不蹭地板似的。那些身着华丽服装的臣仆们将她围在中间。然而她就是不会同我跳舞,因为我没有红色的玫瑰献给她。”于是他扑倒在草地上,双手捂着脸放声痛哭起来。 “他为什么哭呢?”一条绿色的小蜥蜴高高地翘起尾巴从他身旁跑过时,这样问道。 “是啊,倒底为什么?”一只蝴蝶说,她正追着一缕阳光在跳舞。 “是啊,倒底为什么?”一朵雏菊用低缓的声音对自已的邻居轻声说道。 “他为一朵红玫瑰而哭泣。”夜莺告诉大家。 “为了一朵红玫瑰?”他们叫了起来。“真是好笑!”小蜥蜴说,他是个爱嘲讽别人的人,忍不住笑了起来。 可只有夜莺了解学生忧伤的原因,她默默无声地坐在橡树上,想象着爱情的神秘莫测。 突然她伸开自己棕色的翅膀,朝空中飞去。她像个影子似的飞过了小树林,又像个影子似的飞越了花园。 在一块草地的中央长着一棵美丽的玫瑰树,她看见那棵树后就朝它飞过去,落在一根小枝上。 “给我一朵红玫瑰,”她高声喊道,“我会为你唱我最甜美的歌。” 可是树儿摇了摇头。 “我的玫瑰是白色的,”它回答说,“白得就像大海的浪花沫,白得超过山顶上的积雪。但你可以去找我那长在古日晷器旁的兄弟,或许他能满足你的需要。” 于是夜莺就朝那棵生长在古日晷器旁的玫瑰树飞去了。 “给我一朵红玫瑰,”她大声说,“我会为你唱我最甜美的歌。” 可是树儿摇了摇头。 “我的玫瑰是黄色的,”它回答说,“黄得就像坐在琥珀宝座上的美人鱼的头发,黄得超过拿着镰刀的割草人来之前在草地上盛开的水仙花。但你可以去找我那长在学生窗下的兄弟,或许他能满足你的需要。” 于是夜寓就朝那棵生长在学生窗下的玫瑰树飞去了。 “给我一朵红玫瑰,”她大声说,“我会为你唱我最甜美的歌。” 可是树儿摇了摇头。 “我的玫瑰是红色的,”它回答说,“红得就像鸽子的脚,红得超过在海洋洞穴中飘动的珊瑚大扇。但是冬天已经冻僵了我的血管,霜雪已经摧残了我的花蕾,风暴已经吹折了我的枝叶,今年我不会再有玫瑰花了。” “我只要一朵玫瑰花,”夜莺大声叫道,“只要一朵红玫瑰!难道就没有办法让我得到它吗?” “有一个办法,”树回答说,“但就是太可怕了,我都不敢对你说。” “告诉我,”夜莺说,“我不怕。” “如果你想要一朵红玫瑰,”树儿说,“你就必须借助月光用音乐来造出它,并且要用你胸中的鲜血来染红它。你一定要用你的胸膛顶住我的一根刺来唱歌。你要为我唱上整整一夜,那根刺一定要穿透你的胸膛,你的鲜血一定要流进我的血管,并变成我的血。” “拿死亡来换一朵玫瑰,这代价实在很高,”夜莺大声叫道,“生命对每一个人都是非常宝贵的。坐在绿树上看太阳驾驶着她的金马车,看月亮开着她的珍珠马车,是一件愉快的事情。山楂散发出香味,躲藏在山谷中的风铃草以及盛开在山头的石南花也是香的。然而爱情胜过生命,再说鸟的心怎么比得过人的心呢?” 于是她便张开自己棕色的翅膀朝天空中飞去了。她像影子似的飞过花园,又像影子似的穿越了小树林。 年轻的学生仍躺在草地上,跟她离开时的情景一样,他那双美丽的眼睛还挂着泪水。 “快乐起来吧,”夜莺大声说,“快乐起来吧,你就要得到你的红玫瑰了。我要在月光下把它用音乐造成,献出我胸膛中的鲜血把它染红。我要求你报答我的只有一件事,就是你要做一个真正的恋人。因为尽管哲学很聪明,然而爱情比她更聪明;尽管权力很伟大,可是爱情比他更伟大。火焰映红了爱情的翅膀,使他的身躯像火焰一样火红。他的嘴唇像蜜一样甜;他的气息跟乳香一样芬芳。” 学生从草地上抬头仰望着,并侧耳倾听,但是他不懂夜莺在对他讲什么,因为他只知道那些写在书本上的东西。 可是橡树心里是明白的,他感到很难受,因为他十分喜爱这只在自己树枝上做巢的小夜莺。 “给我唱最后一支歌吧,”他轻声说,“你这一走我会觉得很孤独的。” 于是夜莺给橡树唱起了歌,她的声音就像是银罐子里沸腾的水声。 等她的歌声一停,学生便从草地上站起来,从他的口袋中拿出一个笔记本和一支铅笔。 “她的样子真好看,”他对自己说,说着就穿过小树林走开了——“这是不能否认的;但是她有情感吗?我想她恐怕没有。事实上,她像大多数艺术家一样,只讲究形式,没有任何诚意。她不会为别人做出牺牲的。她只想着音乐,人人都知道艺术是自私的。不过我不得不承认她的歌声里也有些美丽的调子。只可惜它们没有一点意义,也没有任何实际的好处。”他走进屋子,躺在自己那张简陋的小床上,想起他那心爱的人儿,不一会儿就进入了梦乡。 等到月亮挂上了天际的时候,夜莺就朝玫瑰树飞去,用自己的胸膛顶住花刺。她用胸膛顶着刺整整唱了一夜,就连冰凉如水晶的明月也俯下身来倾听。整整一夜她唱个不停,刺在她的胸口上越刺越深,她身上的鲜血也快要流光了。 她开始唱起少男少女的心中萌发的爱情。在玫瑰树最高的枝头上开放出一朵异常的玫瑰,歌儿唱了一首又一首,花瓣也一片片地开放了。起初,花儿是乳白色的,就像悬在河上的雾霾——白得就如同早晨的足履,白得就像黎明的翅膀。在最高枝头上盛开的那朵玫瑰花,如同一朵在银镜中,在水池里照出的玫瑰花影。 然而这时树大声叫夜莺把刺顶得更紧一些。“顶紧些,小夜莺,”树大叫着,“不然玫瑰还没有完成天就要亮了。” 于是夜莺把刺顶得更紧了,她的歌声也越来越响亮了,因为她歌唱着一对成年男女心中诞生的激情。 一层淡淡的红晕爬上了玫瑰花瓣,就跟新郎亲吻新娘时脸上泛起的红晕一样。但是花刺还没有达到夜莺的心脏,所以玫瑰的心还是白色的,因为只有夜莺心里的血才能染红玫瑰的花心。 这时树又大声叫夜莺顶得更紧些,“再紧些,小夜莺,”树儿高声喊着,“不然,玫瑰还没完成天就要亮了。” 于是夜莺就把玫瑰刺顶得更紧了,刺着了自己的心脏,一阵剧烈的痛楚袭遍了她的全身。痛得越来越厉害,歌声也越来越激烈,因为她歌唱着由死亡完成的爱情,歌唱着在坟墓中也不朽的爱情。 最后这朵非凡的玫瑰变成了深红色,就像东方天际的红霞,花瓣的外环是深红色的,花心更红得好似一块红宝石。 不过夜莺的歌声却越来越弱了,她的一双小翅膀开始扑打起来,一层雾膜爬上了她的双目。她的歌声变得更弱了,她觉得喉咙给什么东西堵住了。 这时她唱出了最后一曲。明月听着歌声,竟然忘记了黎明,只顾在天空中徘徊。红玫瑰听到歌声,更是欣喜若狂,张开了所有的花瓣去迎接凉凉的晨风。回声把歌声带回自己山中的紫色洞穴中,把酣睡的牧童从梦乡中唤醒。歌声飘越过河中的芦苇,芦苇又把声音传给了大海。 “快看,快看!”树叫了起来,“玫瑰已长好了。”可是夜莺没有回答,因为她已经躺在长长的草丛中死去了,心口上还扎着那根刺。 中午时分,学生打开窗户朝外看去。 “啊,多好的运气呀!”他大声嚷道,“这儿竟有一朵红玫瑰!这样的玫瑰我一生也不曾见过。它太美了,我敢说它有一个好长的拉丁名字。”他俯下身去把它摘了下来。 随即他戴上帽子,拿起玫瑰,朝教授的家跑去。 教授的女儿正坐在门口,在纺车上纺着蓝色的丝线,她的小狗躺在她的脚旁。 “你说过只要我送你一朵红玫瑰,你就会同我跳舞,”学生高声说道,“这是全世界最红的一朵玫瑰。你今晚就把它戴在你的胸口上,我们一起跳舞的时候,它会告诉你我是多么的爱你。” 然而少女却皱起眉头。 “我担心它与我的衣服不相配,”她回答说,“再说,宫廷大臣的侄儿已经送给我一些珍贵的珠宝,人人都知道珠宝比花更加值钱。” “噢,我要说,你是个忘恩负义的人,”学生愤怒地说。一下把玫瑰扔到了大街上,玫瑰落入阴沟里,一辆马车从它身上碾了过去。 “忘恩负义!”少女说,“我告诉你吧,你太无礼;再说,你是什么?只是个学生。啊,我敢说你不会像宫廷大臣侄儿那样,鞋上钉有银扣子。”说完她就从椅子上站起来朝屋里走去。 “爱情是多么愚昧啊!”学生一边走一边说,“它不及逻辑一半管用,因为它什么都证明不了,而它总是告诉人们一些不会发生的事,并且还让人相信一些不真实的事。说实话,它一点也不实用,在那个年代,一切都要讲实际。我要回到哲学中去,去学形而上学的东西。” 于是他便回到自己的屋子里,拿出满是尘土的大书,读了起来。 September 15 Sophie的命令“這比什麼都好,好過麻醉藥、可卡因、海洛因、大麻、印度大麻、迷幻劑,好過性、口交、性派對、群P,好過花生上的黃油,好過盧克預言、2001年的大災難、瑪麗蓮·夢露、斯特勞菲特的舞蹈,好過蘿拉·克勞馥,好過吉米·亨德里克斯、阿姆斯壯的音樂,好過聖誕老人的禮物,好過比爾·蓋茨、達賴喇嘛,好過潘蜜拉·安德森唇邊的口紅,好過蘭波、莫里森的迷藥,好過自由,好過生命。”
------- Love me, if you dare.
其实我并没有那么喜欢这部电影,疯狂到极致,尤其是那个结尾——如果说之前的一切都可以是拍一部做梦一样的戏给人看的话,那么那个结尾,便让你彻底不相信这部戏了,它告诉你:嘿,梦醒了,这就是假的。
所以若要更铭心地记住这部戏,那个十年之约可以miss掉。我更愿意相信男主角最后应酬妻子的结婚纪念日,一如继往过着12345678910的生活;而女主角可以以任何方式不再闯入他的生活。
更何况,如果我是Sophie,我便是一个不会下命令,生活得平淡无奇的女子。
我绝不敢当着老师的面说粗口,小学时候的我是会争取说出最佳答案的那个学生;
我绝不敢在考试时候内衣外穿,哪怕是我最爱的人叫我这么做,我都可能会和他翻脸;
我绝不敢走进爱人的婚礼殿堂,当着神父的面说反对;而若他把蒙着双眼的我放在铁轨上,我也一定会与他绝交,绝不会有那个十年了。
但若我是Sophie,我也绝对要他把爱我说出口。
我不要让“婚礼”的戏码发生,绝对。
September 12 最佳损友我承认最近词穷到尽拿那些劲歌金曲来作标题,不过也着实遇上了不少值得呸的蠢事。
有些事情纵料不到,但总似情理之内;有些则不然。没想到它成真的时候这么没有了美感。真是恶心。
我仅剩不多的青春是否值得将它们记上一笔呢?
那就这样写得含糊其辞吧。
想忘记的事情总是可以在以后忘记,
到那个时候我也就不记得自己写的这些是什么意思。
这是一个让我值得骄傲的优点。
今年生日过得可真不太平。 September 02 “少女的祈祷”琳桑推荐了我一首歌叫《少女的祈祷》,她说这首歌很中我。
昨晚第一次看了歌词听,被其中一句话击中:为了他不懂祷告都敢祷告 谁愿眷顾 这种信徒
内心惶惑,不安起来。好像这便是我开始祷告的原因,尽管与歌中唱的动机不同。
我祈祷一个人不要在他选的歧路上越走越远,纵使是一条歧路布满荆棘,都祈求他可以勇敢无畏地披荆斩棘,坚持一颗赤子之心,灵魂不至堕落。
除此之外,我还能做什么呢?
其实自从养成了祷告的习惯起,每次诵一遍主祷文,都为其中的某些句子颤。可是在茫茫的宇宙里,若没有一个永远眷顾我的上帝,我便仿佛心无所依。
也正因如此,自从养成了祷告的习惯,每晚都可以睡得很安心,偶尔会梦见一些事情,竟都可以触动自己灵魂中的某些东西。
这一曲《少女的祈祷》,其实只是简单讲爱,于是还是“少女”。
而我想我已经不是那么单纯的少女。对于单单叫做“爱情”的东西,或许也不至于这般专和挚了吧。
“我爱主 同时亦爱一位世人 祈求沿途未变心 请给我护荫” August 27 TVB剧堆砌人生仿似第一次下载粤语中字的TVB剧,台词不同于香港电影,因而学说广东话好像可以突飞猛进。
想起看了十几年的国语TVB剧,每部戏都有曲折的故事,剖析一段丰富的人生。渐渐,习惯了自己的生命不是浓缩成几十集的剧,不会那样大起大落,不会出现意料之中的奇迹。于是,对情节执迷的阶段在之后好多年里让人渐渐明了。
有趣的是,当许多原本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发生,不可能相识的人相识……才明白自己的人生有时未必是那样波澜不惊。
于是TVB剧里的台词背后的道理渗透进生活,是不是想要去反思和类比,用自己的历经同台词与剧情。
然实则上,仲有我们不能做到的,那便是抽离自己的生活,如观剧一般来观看自己的演出。 August 26 至多有点伤感今天的这个消息真的很惊人。
我好像开心了好几个小时,第一时间告诉琳桑和慰慰。慰慰见我没事就放心了。
琳桑的回复比较惊醒我:谁那么倒霉啊……
语塞以后便想,希望她不是倒霉,是真正可以得到幸福。
他们都应该幸福,不然他的决定就是错的。
几个小时后的现在,我写了这篇日志。
August 11 呒...最近开始用这个字来应答别人,仿佛表达了一种沉思的意味。
当自己越来越多地去了解这个世界以后,对很多问题也更加不确定。对自己更甚。
今天又受到+1指点有点顿悟,于是要记得睡前感恩。
然后就是希望可以尽快消化掉生日的时候那“悦”的问题。
昨晚忘记祷告,浑身不自在...
呒...这就去祷告吧。 July 28 很多想的事情其实永远只能是想+1回来以前我们狂说见面了要互扑,然而她回来快两周了我们各自忙啊懒啊至今未见面。
去了趟琳桑家里本来想哪天一拨人过去聚会大家自己烧饭给自己吃,去了以后发现可能性也不太大了。
而英英小朋友兴致勃勃邀请她喜欢的老师们去参加她的生日宴,结果向她妈妈验证得知小朋友啊想得可好,自作主张像我小时候一样。
于是呢,很多想得很好的事情最终难以实现。
还有看HP6,组团的目的未达成;看麦兜,有种人不回消息也是没办法的。
于是我想要是以后开学了每周末能在琳桑家住就会很快乐啦。 May 06 最近的事最近在做比较自虐的事情,折腾自己的胃,并渐渐开始可以感到其中乐趣…… 有的时候幼稚幼稚多么开心啊!至于遇到潘san我实在是感激+1,天使一样的+1!那是初中毕业以后再没有碰到过的可以如此和契的朋友……哈哈真是太幸福了。 February 27 【转】“后寻根文学”《他的国》不论之前韩寒给我留下什么样的印象,《他的国》却让我看到了一个对我们的时代有所反思的韩寒形象。 February 25 八年韩寒看完《他的国》,从前到后摸了摸这本书,看到它无论是厚度还是宽度,都与当年的《三重门》一样,甚至书边上那道翻折出的长痕都很像。只是2001年的时候,《三重门》的封面是写实的图片,2009年的时候,《他的国》的封面是抽象的图画。 我从没有在看小说的时候做批注的习惯,这次是禁不住拿起一支铅笔,划下了几处的几句句子。 《三重门》时的韩寒不会把一些人写死,而《他的国》的作者会,有死有残,伤亡惨重。 而在这个歪了的时代里,知道真相的必盲,敢说真话的必哑。 外一笔: 我对刚起床的室友说:我看完了。 没错,还好我还是个学生,或许是个骑着摩托在大雾里飞驰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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